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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黑嘴被罚 受损投资者能否索赔?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12

  本周,股市黑嘴被罚的消息备受关注。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廖英强利用其微博、博客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并从中获利,证监会对其开出1.29亿天价罚单。

  因为虚假陈述被罚之后,将面临适格投资者的维权索赔。那么股市黑嘴被罚之后,受损投资者是否也可以依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向其索赔呢?听听证券维权律师怎么说。

  1.29亿天价罚单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此外,廖英强还从2014年9月开始担任第一财经频道周播节目《谈股论金之英强开讲》的嘉宾主持。上述两档节目在上海地区的收视率均高于同时段所有频道财经类节目的平均收视率。

  与此同时,廖英强还是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下称“股轩文化”)的大股东。股轩文化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

  证监会查明,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行情300193,)”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8万元。最终,证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8万元,并处8620.95万元罚款。

  律师:

  投资者胜诉难度大

  投资者是否可以向廖英强或是其作为大股东的股轩文化提起维权索赔呢?

  对此,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华(00370)表示,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廖英强或是其作为大股东的股轩文化提起维权索赔,但是胜诉难度较大。在实践中,对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人民法院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受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9月21日发布了《关于涉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暂不予受理的通知》,称法院尚不具备受理及审理的条件,要求各地法院暂不受理证券市场中涉及操纵市场方面的民事赔偿案件。

  据了解,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在立法上有了改变。其第七十七条第2款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07年5月30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奚晓明在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南京会议)上的讲话中表示,“修订后的证券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当前,对于投资人对侵权行为人提起的相关民事诉讼,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参照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前置程序的规定来确定案件的受理,并根据关于管辖的规定来确定案件的管辖”。

  此后,有数起操纵市场纠纷案获受理,但投资者并未能斩获胜诉判决。如投资者诉程文水、刘延泽等人操纵(行情002145,)民事赔偿案。“近年来,虽然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并不罕见,受处罚的也不少,但是民事索赔却陷入了静默期。”刘国华说,如果只是刑事和行政处罚,中小股民并未能挽回实质性损失,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目的难免落空。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仅靠一两个部门显然很难根治,需要多方联合作战。

  首先,需要修改相关的法律条文,加大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刑事和行政处罚的力度,做到有法可依;其次,需要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强化针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执法力度,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最后,需要建立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对应的民事责任制度,尽快出台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确保受损投资者能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如此,方能动员广大投资者参与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者的监控,使操纵证券市场行为陷入“股民战争”的汪洋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