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贯彻落实,7月7日,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印发了《全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实施方案》,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实施方案》要求,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防范与全面应对、常态化防控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三个结合”,坚持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有效防控,落实“五早”措施,强化抓“第一例”意识,发现一例扑灭一例,不断提升疫情防控综合协同处置能力,确保以最短时间、最低代价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重点任务措施】 (一)优化入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对有区外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有区外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有区外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实施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措施; ●对高、中、低风险区以外入宁人员测温、验码、健康提示;对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7天旅居史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入境解除隔离返宁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优化风险人员隔离管理措施。 ●将密切接触者隔离管控时间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措施调整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不要求双采双检。 ●密接的密接管控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入境解除隔离返宁人员管控措施调整为“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 (三)优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措施。 ●对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作业期间每天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对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每周进行两次全员核酸检测。 (四)优化严防“第一例”输入措施。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持续保持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机制不变,动态掌握境外人员名单,抓牢启程前、行程中、终程后三个关键环节,协同落实返宁前入境人员信息及风险预警措施,对既往有新冠病毒感染史人员重点标记并提示。 ●对入境解除隔离返宁人员落地后继续点对点闭环转运、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得“脱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