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对取得高、中级职称农民每人分别一次性给予6000元、3000元奖补,鼓励市、县(区)或用人单位对取得初级职称人员给予一定奖补 ■ 围绕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六特”产业,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头雁”项目,培养引进一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支持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与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2万元标准给予资助,连续资助1至3年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将在全区实施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六大人才培育”工程,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深化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流动、激励等制度改革,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注入人才活力。 《实施意见》提出了宁夏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时间表和任务书,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创新引才、用才、育才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乡村振兴呼唤更多新农人。在实施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培育工程方面,我区将着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支持涉农职业院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推进教学链与产业链融合。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训,每年选送600名左右农村实用人才到区内外高校或示范性农民培育基地进行培训。同时,开展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对取得高、中级职称农民每人分别一次性给予6000元、3000元奖补,鼓励市、县(区)或用人单位对取得初级职称人员给予一定奖补。实施家庭农场主素质提升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3年内对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轮训一遍。 产业发展要“接二连三”,人才建设也要紧跟时代步伐。在实施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培育工程方面,我区将加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培育,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围绕乡村特色产业、旅游和家庭服务业开展乡村民宿、农家乐等特色培训。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做好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服务。为推动“云端”兴农、培养更多农村电商人才,《实施意见》提出要重点从返乡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大学生村官中培养农村电商带头人。加快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及师资、标准、认证、体系,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人才培训。开展短视频、网络直播等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实践操作培训,培养一批农产品网络销售实用人才。鼓励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开展传统技艺传承人教育,支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学校授课和教学科研,构建非遗课程和教材体系,培养更多乡村工匠。 美丽乡村建设求贤若渴,亟需专业人才助力。为此,我区实施乡村建设人才培育工程,重点加强乡村规划、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管护人才培育。支持乡村规划、建筑、设计人才参与村庄规划设计、特色景观制作、人文风貌引导,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支持各县(市、区)通过多种形式,派遣驻镇乡村规划师、建筑师等开展驻镇驻村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实施乡村水、电、路、气、房、讯、网等建设人才培育计划,加强水利员、改厕专家、污水治理工、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员等专业人员,以及高效节水农业自动化控制、农村通信网络维修改造、乡村清洁能源建设维护等专业技术人员培育。此外,加强乡村客货邮商和“一点多能”村级综合服务站、农村物流服务管理运营、农产品市场营销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支持各县(市、区)利用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着力培养建设专业化治理、市场化运营的乡村保洁队伍。 |